9月18日晚 ,三特索道(002159)公告称,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艾路明等人于当天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 ,公司2019年和2020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,公司原实控人艾路明被罚1100万元,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,公司被警告并罚款1050万元 ,其他几名责任人也被警告并罚款 。
资金占用未披露、年报重大遗漏
公告显示,湖北证监局查明,自2019年以来 ,因间接控股股东当代集团的资金需求,三特索道将资金汇入当代集团指定的收款主体,资金最终转至当代集团及其关联方 、合作方 ,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。
一是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。
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12月,三特索道未及时披露向当代集团转出资金发生额3.4亿元,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.89%;
2021年 ,未及时披露向当代集团转出资金发生额19.04亿元,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.67%;
2022年1月,未及时披露向当代集团转出资金发生额5亿元 ,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.58% 。
二是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。
2019年,三特索道与当代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14.23亿元,占2019年年报记载净资产的133.49%,年底占用余额为0;
2020年 ,发生额3.7亿元,占2020年年报记载净资产的25.59%,年底占用余额为0。
上述2019年至2022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,直至2022年4月30日才在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》中披露。截至2022年4月,三特索道已全部追回当代集团占用资金及利息 。
原实控人构成“指使”
湖北证监局认定,三特索道时任实控人艾路明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 ,多次要求三特索道向当代集团提供资金支持,存在指使三特索道2020年年度报告重大遗漏、2020年8月至2022年1月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披露的情形,构成实控人“指使 ”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。
卢胜作为时任董事长 ,在2019年同意三特索道向当代集团提供资金支持,并在有关付款审批单上签字,是2019年年度报告重大遗漏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张泉在2018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总裁、2020年5月至案涉期间任董事长 ,应艾路明要求同意提供资金支持,并安排财务总监对接转账,本人在付款审批单 、用印材料上签字,是2020年8月至2022年1月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、2019年和2020年年报重大遗漏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。
王栎栎在2020年5月至案涉期间任总裁 ,根据董事长张泉指示同意提供资金支持并签字,是2020年年报重大遗漏、2020年8月至2022年1月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。
张云韵在2017年3月至案涉期间任总会计师,根据卢胜、张泉指示同意提供资金支持 ,负责与当代集团对接办理转账事宜并签字,是2020年8月至2022年1月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 、2019年和2020年年报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。
合计被罚款3290万元
经复核,湖北证监局对艾路明、卢胜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;张泉、王栎栎 、张云韵存在从轻情形 ,予以从轻处罚,对三人其他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。
综合两项违法行为,湖北证监局最终决定:
对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 ,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;对卢胜给予警告,并处以300万元罚款;对张泉给予警告,并处以410万元罚款;对王栎栎给予警告 ,并处以210万元罚款;对张云韵给予警告,并处以220万元罚款;对艾路明处以1100万元罚款。
同时,艾路明时任三特索道实际控制人,指使公司从事案涉相关违法行为 ,行为恶劣、违法情节严重,且曾被监管部门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,湖北证监局决定对艾路明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
三特索道表示 ,公司在收到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后,已计提公司罚款支出,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已反映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。截至近来 ,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,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。
(文章来源:上海证券报)









